验收组成员认为,“南太行地区鹤壁市)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完成了各项预定任务,提交资料符合规定,工程质量合格,治理成效明显,实现了预期目标,一致同意通过验收。
据了解,2018年,我市成功申报并实施了国家第三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获批中央资金和省级奖补资金合计5.16亿元。
按照“以山为骨、以水为脉、林田湖草为体”的核心治理思路,我市统筹部署、整体推进、分类实施,科学划分矿山环境生态治理、水生态环境治理、生态系统保护、土地整治与污染修复四大类共计94个子项目,强力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作。
项目实施以来,我市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市县一体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取得了显著成效,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城市形象显著提升、综合效益逐步显现,创造了可复制、可推广的“鹤壁模式”。
“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认真落实验收组的评审意见和建议,加强项目验收后的管理和维护,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理念,进一步优化区域生态布局,完善市场化参与机制,加快推进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努力做好生态保护修复这篇大文章,持续擦亮高质量富美鹤城生态底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唐友才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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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安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