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任务部署,支持三孩生育政策落地实施,市医疗保障局日前发布《关于生育保险支持三孩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对相关事项作出安排。今年5月31日起,我市符合政策的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费用被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各级医保部门按时、足额支付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发放天数同生育一孩、二孩规定,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待遇标准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通知》还要求,全市各级医疗经办机构要持续完善生育保险监测指标,根据三孩生育率情况对生育保险收支的影响,及时进行基金运行分析,控制基金风险,确保生育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责编:郭宝倩
(声明:本文不代表河南县域经济网观点,如是转载内容,河南县域经济网不对本稿件内容真实性和图文版权负责。如发现政治性、事实性、技术性差错和版权方面的问题及不良信息,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并提供稿件的错误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