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补助资金是居民医保基金的主要来源之一。今年我市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在2023年的基础上再次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670元。财政部门积极筹措资金,目前中央、省、市和县(区)级财政补助资金共计8.12亿元已足额拨付到位。
为进一步加强居民医保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市各级财政积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有保有压,持续加大对居民参保缴费补助力度,并确保补助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市财政树立以民为本、执政为民的服务理念,积极贯彻落实各项惠民政策,严格按照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精神,落实财政补助资金,按照序时进度充实基金,为群众提供坚实的基本医疗保障服务。
近年来,市财政局积极贯彻落实各项惠民政策,紧贴民众需求解难题、紧贴财政职能办实事、紧贴优化流程提效率、紧贴业务实际做好事,全力做好保障资金的落实工作。同时,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联合监管作用,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审核工作,建立沟通联系机制,定期会商。在审核工作中,坚持信息共享,确保数据准确、完整,确保应保尽保,同时加强督查督办,确保医保补助资金发挥真正的效益,兜牢城乡居民健康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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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