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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鹤壁集中整治!严查这类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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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21-10-18 16:30:24    来源:鹤壁网    
            10月16日,鹤壁市城市管理局、鹤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联合发布《关于开展鹤壁市城区车辆停放秩序集中整治的通告》,即日起在我市城区开展车辆停放秩序集中整治行动。

            关于开展鹤壁市城区车辆停放秩序集中整治的通告

            各位车主:

            为进一步规范鹤壁市城区停车秩序、净化交通环境、做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做到还路于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鹤壁市城市管理局、鹤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联合决定,从即日起在我市城区开展车辆停放秩序集中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广大市民应当自觉将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在停车场或停车泊位内。

            二、禁止任何车辆占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盲道、消防通道、公共广场、公共绿地、门市门前(未施划停车泊位)等公共资源停放。

            三、停放机动车时,应当按照停车泊位内的箭头指示方向有序停放;没有箭头指示方向的,车身右侧靠近道路右侧边缘线停放,不得逆向停车。

            四、长期停用的机动车,不得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盲道、停车泊位等公共资源停放。

            五、禁止在城区道路停放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农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

            六、对违法停放机动车的,将依法采取现场取证、监控抓拍、群众举报等方式固定违法证据,并依法处罚,影响交通的将强制拖离现场。对于未安装号牌的、乱停乱放的非机动车将代转移至固定停车场。

            七、在本次集中整治行动中,对于存在交通违法行为(如逾期未检验、不按规定悬挂号牌、报废车等)的机动车,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一律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鹤壁市城市管理局

    鹤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10月16日

     
    责编:郭宝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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