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早上,山城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接到了一个电话,在诉讼服务中心热线专员的引导下,当事人鹤壁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成功提交了两起案件,完成了线上立案。
据悉,2020年5月、2020年6月,鹤壁某公司分别与郑州的两家公司签订了供货合同,并按照合同供应了货物,但是两家公司只支付了部分货款,直至今年8月19日,郑州的两家公司共欠鹤壁某公司一百余万元未支付。鹤壁某公司经多次催要未果,于是将郑州的两家公司分别起诉至山城区人民法院。
山城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收到案件后,了解到两起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并且当事人均有意愿调解,于是将案件转接到山城区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室。
调解员接到案件后,考虑到两起案件中的两个被告均在郑州,当即决定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网上调解。在调解员的指导下,两起案件的三方当事人登录“多元调解”微信小程序,调解员分别进行了三方远程视频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对当事人耐心地从情、理、法三方面进行了说服和劝导。最终,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在线签署了调解笔录、调解协议,并在线提交了司法确认申请。随后,法官依托“河南移动微法院”对两起案件的当事人分别进行了远程视频庭审,并审查该两起案件,最终对调解协议进行了确认。
至此,两起案件在一天的时间内得以圆满调解。
责编:郭宝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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