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听取了省财政厅、省应急管理厅、省水利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灾后重建工作建议,审议了财政资金及社会捐助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研究出台《河南省关于支持企业灾后重建恢复生产经营的十条措施》《2021年河南省蓄滞洪区运用补偿工作方案》《河南省村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全省农田水毁工程灾后修复重建方案》等政策措施,对进一步做好灾后重建、复工复产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会议强调,要以灾害初步核查为依据有序展开重建工作,科学编制重建规划,突出水毁农房、农田基础设施、受灾企业等重点,推动政策措施尽快落地见效。要严格管好用好各类重建资金,加快拨付进度,及时足额发放到受灾群众和市场主体手中。要切实做好金融支持灾后重建工作,让受灾企业和群众尽早得到信贷支持和保险赔款,尽快恢复生产生活。要及时开展蓄滞洪区运用补偿,不折不扣兑现补偿标准,优化工作流程,让群众早一天拿到补偿资金。要高标准高效率推进村民住房恢复重建,科学选址设计,严格工程质量,确保受灾群众11月底前搬入新居。要高质量实施农田水毁工程修复重建,有序修复改造水毁农田和水利设施,分类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会议强调,受灾较重地区要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把灾后重建作为重中之重,以更加有力有效的举措推进工作落实。一要完善配套措施,对照省级政策措施,结合本地实际细化操作方案,专人专班强力推进,把各项政策用足用好。二要加快实施进度,抓好规划设计、工程施工、要素保障等环节,推动村民住房和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尽快重建。三要务求工作实效,强化统筹协调,实行挂图作战、台账管理、跟踪问效。省直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市县的工作指导,统筹调配资源予以支持,共同打好灾后重建硬仗。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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